裝配式房屋作為當下一種綠色建造技術,更是一種建筑的新理念、新技術,也仍在逐漸成長的階段,。伴隨國家對綠色建筑的重視,裝配式房屋成為未來發展的焦點。
裝配式建筑是指把傳統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現場作業工作轉移到工廠進行,在工廠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構件和配件(如樓板、墻板、樓梯、陽臺等),運輸到建筑施工現場,通過可靠的連接方式在現場裝配安裝而成的建筑。裝配式建筑主要包括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現代木結構建筑等,因為采用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是現代工業化生產方式的代表。
一、發展裝配式存在的問題:
1、管理方面
市場機制處于條塊分割狀態。施工、建設、監理、設計單位習慣于現澆的模式,對后續的工作,有問題才解決,對質量的預控能力不足。預制構件的深化設計與現澆部分融合度不高;施工單位對構件綜合性能缺乏相應指導能力,統籌不足;而構件廠缺乏對產品的綜合設計能力,對預制構件的節點連接基礎研究不夠深入;對節點連接、抗震等考慮不周,導致產品被動適應市場,對裝配式發展形成嚴重的障礙;構件拆分需要提前進行,拆分不合理對項目的經濟性、順暢性以及 終的工程質量產生負面影響,而目前的市場難以與之很快適應。
2、技術方面
技術缺乏系統性、整體性。裝配整體式住宅質量難保障,不僅是預制構件的組裝問題,還涉及如水電安裝配套技術、運輸工具、吊裝技術、固定連接技術等
諸多因素。這些技術雖然現在已經成熟,但是,更需要的是這些技術的集成和配套,由于標準化程度不高,影響了配件、配品的標準化和配套技術的集成,阻礙了質量的提高。
配套的規范標準體系仍缺失。在現場實際操作方面,現行的安全 技術標準與裝配整體式施工結合仍不足,在安全防護、模板支撐、腳手架、機械機具管理等方面仍不健全。裝配式的質量檢查、驗收和管理不少是套用現澆結構。如對套筒連接仍缺乏完善的檢查手段,對灌漿密實程度缺乏必要的保證措施和檢查手段。
3、設計方面
技術缺乏系統性、整體性。裝配整體式住宅質量難保障,不僅是預制構件的組裝問題,還涉及如水電安裝配套技術、運輸工具、吊裝技術、固定連接技術等
諸多因素。這些技術雖然現在已經成熟,但是,更需要的是這些技術的集成和配套,由于標準化程度不高,影響了配件、配品的標準化和配套技術的集成,阻礙了質量的提高。
4、預制構件及運輸
預制構件質量和供應能力仍需要進一步的提升。相對于現澆體系的混凝土,預制構件可供選擇的廠家比較少。預制構件具有結構形式復雜、外觀質量和尺寸精度要求高、預埋件和預留孔的數量多等特點?,F在在上海大規模推廣裝配式住宅的情況下,很多轉產的企業模具質量很難保證,現階段還無法實現誤差從“厘米級”到“毫米級”的跨越。同時在某些工地預制構件還存在構件標識不清楚、粗糙面設置不到位、鋼筋留置不規范等問題。
二、建造流程
根據預制房屋尺寸,在工廠內進行生產,組裝。
1、墻體的生產
墻體的生產工序是在流水線上一氣呵成的,其中包括內層保溫,以及水電線路的預埋等。 的生產線,精準至每一個木板邊緣;在鋪設好保溫棉和粘合劑的墻板上加裝上層板材,一面墻體就完成了,有預埋線路的墻體生產,工序和無預埋管線墻體基本相同,只是將管線預設在保溫材質內再加裝上層板材。
2、外墻掛板及門窗的制造工序
外墻掛板以及門窗等也都是在工廠一體化生產好的。
3、工廠內的拼裝
外墻板的吊裝、拼裝工序,相比起一磚一瓦的紅磚建房,使用墻板,保溫性更好,隔音性更優,并且方便建造!
4、現場施工部分
基礎施工可以和工廠預制同時進行,這種裝配式房屋一般選用獨立基礎即可,不用大面積土地開挖,更加方便快捷,降低成本及造價。
三、針對發展裝配式建筑問題的相應對策
1、全面構筑系統性政策法規體系
配合裝配式工程的推進,制定《裝配整體式住宅發展綱要》,明確從現在起到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住宅產業化的發展道路、發展模式、規劃、目標和具體實施辦法。
2、完善技術規程和標準規范體系
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在標準規范方面,既注重宏觀指導,又強調微觀的具體實施和可操作性,完善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體系。
一是制定相關技術標準的整體編制規劃,形成從規劃、勘察、設計、生產、施工、檢驗、檢測等住宅建筑技術標準體系,編制系列技術標準、產品標準、圖集手冊等;
二是完善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相結合的住宅建筑標準化體系;
三是企業建立適用裝配式工程的工法體系。
完善相關工法、工藝。注重裝配整體式的工法、工藝,目前要注重與裝配整體式相適應的工法、工藝的研究和積累,并形成相應體系。
加強對規范標準執行的監督與管理。有了規范標準,關鍵在執行。需要加強對規范標準執行的監督與管理,形成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
3、明確參建各方終身質量責任制
針對裝配整體式建筑工程不同的參與主體,對其質量責任進行劃分與界定。住宅開發企業、建設單位為住宅產品質量的 責任人。嚴格落實項目負責人的質量終身責任。
4、研究政府激勵機制和政策措施
需要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制定細則,確保裝配整體式住宅的比例和預制構件的比例,提升其他類工程的比例,并制定相關激勵措施。
強化對企業的扶持。雖然《關于本市進一步推進裝配式住宅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辦[2013]52 號),對裝配式有面積“獎勵”的優惠政策,但是卻無法惠及構件企業,應考慮出臺相應政策(如減稅、技改一次性補貼、研發經費補貼等),對構件企業按照產量給予產業扶持政策,鼓勵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增大產能,豐富產品類型,提升質量,推動預制構件行業的穩步發展。如對預制構件試行免稅或退稅政策,減輕構件的成本壓力。
調整相關取費標準。對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收費基數進行相應調整,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標準,給予政策傾斜和扶植,激發相關企業的積極性。
政策落實及調整機制。保證住宅產業政策落實到位。政府加強對新出臺政策的解讀、培訓;政策與實。